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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的读后感100字以内

| 小龙

看完朝花夕拾,不如来写一篇朝花夕拾读后感纪念一下吧!读《朝花夕拾》,真正领悟到,正是大自然和淳朴的乡民给了幼年鲁迅美和爱的启蒙。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朝花夕拾的读后感100字以内”,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朝花夕拾的读后感100字以内篇1

每个人都有自已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已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但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他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鲁迅把自已的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他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得不到长辈们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长辈们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把童年和青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一些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并不是题目吸引了我,也不是内容吸引了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故事。鲁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了鲁迅在童年里的无知和单纯,也写出他在童年与一只的猫的博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到在他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了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辛酸的,也是快乐的,我们的童年也像鲁迅的一样,无论过得好坏,它都会给我们留下美好的回忆。

朝花夕拾的读后感100字以内篇2

我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漏出的年少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那些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正同于它的名字一样,是鲁迅先生在中年写下的回忆录。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艳,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虽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现实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动物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精彩。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速度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屋生活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十分无趣。

朝花夕拾的读后感100字以内篇3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令人怀念啊。

朝花夕拾的读后感100字以内篇4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先生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先生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先生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先生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朝花夕拾的读后感100字以内篇5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记叙了作者的童年生活和青年的求学经历,追忆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对往日亲友师长的怀念之情。记录鲁迅青少年时期的生活经历,生动描绘清末生活画面,文笔深沉,是中国现代散文经典之作。在生命的长河里,露曦与朝暮更替交织,在看不清前进方向的时候,拾起脚边下路边的野花,装进思想的背篓。

其中我认为最感人的是《父亲的病》这篇文章,《父亲的病》追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那段往事,描写了几位“名医”所引用的药引均是稀奇古怪、一场罕见而又充满迷信色彩的东西,如什么“原配的蟋蟀一对,经霜三年的蔗,败鼓皮丸”等。这些“名医”实质是巫术医道不分,故弄玄虚,草菅人命。骗取钱财是他们的主要目的。在他们身上,作者清醒地洞穿了医学医道的虚假、荒诞乃至罪恶的本质。

作者为了父亲的病到处奔走,我想他的父亲有他这样的儿子应该很幸福。提起鲁迅先生,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总是那个“早”字。年少时的他,因为父亲的病而迟到后,便在学桌上刻下了“早”字来激励自己,警示自己从此不再迟到。读了《父亲的病》后我觉得,鲁迅刻下的“早”不仅是惜时的早,更是提示中国人:事事都要早,思想、技术、科技、国力,都应该争先于他人,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富强。但在那个时候,却让鲁迅东奔西走四处求医,最终鲁迅的父亲还是难逃一死。表面上看,是当时医生水平的低下,但实质上应归咎于医学的落后,导致鲁迅的父亲病程拖延,最终撒手人世间,不禁叫人潸然泪下。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面对我们自己的家人,要孝顺还有关心;面对那样子的庸医,我们要能识别;面对没有科学依据的事情,我们不能相信。我们要像孙悟空一样,拥有火眼金睛,看清所有事物的正反两面,不要心急看病,这样只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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