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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学教育心得体会

| 新华

通过写心得,人们可以总结自己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的经验和教训,从而更好地应对未来的困难和挑战。写好关于中小学教育心得体会不是那么简单,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中小学教育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关于中小学教育心得体会篇1

在教育学生时,作为教师应该本着育人的原则进行合理教育惩戒,不得违反相关规定。中小学生的身心尚处在发展阶段,他们的'价值观没有完全形成,所以教师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对待学生,而是要在教育学生改正错误的同时促进其养成正确的价值观。教师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提高自己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

关于中小学教育心得体会篇2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关于中小学教育心得体会篇3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3月1日正式试行,在学校安排下,认真学习其中的条例。虽然条例已试行,但“惩戒”的权利和方法我们还要深究。作为新时代的老师,尤其在“十不得”规定下,我们不能谈“罚”色变。教育过程中,过分的赏识、表扬和鼓励,以及对孩子错误视而不见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溺爱,给予我们教师适当的惩戒权,对孩子、学校、家长和社会都是有利的。

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目的,它的存在并试行,是基于教育和转化违纪违规的学生,树立健全的人格,然而如何用好这把双刃剑呢?所谓亲其师才能信其道,我认为惩戒和关怀要并重。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必须要善用教育惩戒的.能力,要能够理性对待惩戒的过程,不能感性的,任性的使用权利,要把握好尺度。对于惩戒的内容,虽然条例有所规定,但应该因“班”施教,因材施教,对于惩戒内容,也要学校,家长,孩子达成共识,建立清晰的班级“度”的标准。

关于中小学教育心得体会篇4

一场球赛要想精彩绝伦,除了运动员精湛的球技、观众的文明观战,还需要裁判的准确执法。正是裁判对比赛规则的严格执行,才能保证场上运动员最佳状态的发挥,该吹哨时就吹哨,该亮牌时就亮牌,甚至可以罚下场去。惩戒恰恰是为了让比赛更精彩。

人生如赛场,既有硝烟弥漫的竞争,也不乏波涛汹涌的暗战,虽不说是头破血流、你死我活,但也是你争我抢、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越是充满竞争的地方,越需要惩戒的存在,没有了规则的参与,一盘散沙,甚至是乌烟瘴气都在所难免。

曾几何时,随着国门的打开,西方的许多教育方法蜂拥而入,不仅冲击了几千年的传统教育,而且也带来了社会思想的不断发展。面对琳琅满目的教育思想,我们的教育界一时间真有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错觉,于是赏识教育大行其道,“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标语张扬在校园上空,保护孩子的天性成为纵容娇惯的借口,无私地爱护成为“小皇帝”们的庇护伞,发展的眼光成为学生任性妄为的障眼法。戒尺的悄声消退,恰恰是飞扬跋扈的粉墨登场;惩戒的众人喊打,恰恰是无视规则的肆意生长;教师权威的颜面扫地,恰恰是目空一切的横行无忌。

当我们感慨“巨婴”的横空出世,当我们悲叹“啃老族”的层出不穷,当我们哀伤“精神缺钙”的难以理喻时,是否想过,高悬在教育头顶的那把达摩克利斯剑的陨落,恰恰是许许多多教育怪相诞生的缘由。

环顾我们的周围,蔑视规则者有之,逃脱责任者有之,心理脆弱者有之……尽管不能把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归罪给教育,但是缺失了惩戒的教育变得软弱无力却是不争的事实。今日的问题青年,今日的柔弱中年,今日的蛮不讲理的老年,多年以前,他们可都是在接受教育的少年啊。惩戒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了惩戒的参与,教育成为了苍白的说教,成为了“滥好人”的爱护,成为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混日子。

曾经,我们是那么厌恶“棍棒之下出孝子”的粗暴式教育思想,我们是那么厌恶“道貌岸然”的学究式的师道尊严,我们是那么厌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等级森严的依附关系。于是我们迫切地希望打倒这一切,希望引入西方的教育思想,希望用国外的教育方法改造我们的教育,希望在教育上的“不破不立”。然而,你方唱罢我登场,看似热热闹闹、轰轰烈烈,但是不管什么样的教育,如果眼中无“人”,那终将是一种失败的教育。“过犹不及”的古训恰恰在说明任何事物都应“有度”,将所有的惩戒视为“封建余孽”,直接导致的就是“斯文扫地”“规则殆失”。

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的唯一手段,更不是教育的万能法宝,它只是教育方式的一种,我们在承认它的价值和功能时,也没有必要将其推崇到无上的地位。适度是惩戒的必备条件,失去了这个条件,惩戒就可能沦落为“滥施暴力”,成为“丧心病狂”的代名词。

理想的教育惩戒应该是什么模样呢?不由得想起鲁迅的启蒙老师寿镜吾先生,想起他手中的那把戒尺,“有,但不常用”,“有”说明了惩戒的存在,“不常用”说明了适度的必须。归根结底,教育惩戒的目的不在惩罚,而在引以为戒,而在教书育人。

给我那把戒尺吧,我会把它轻轻打在犯规学生的手掌,然后师生会心地相视一笑,有真诚的关爱,更有严厉的督导。

关于中小学教育心得体会篇5

一场球赛要想精彩绝伦,除了运动员精湛的球技、观众的文明观战,还需要裁判的准确执法。正是裁判对比赛规则的严格执行,才能保证场上运动员最佳状态的发挥,该吹哨时就吹哨,该亮牌时就亮牌,甚至可以罚下场去。惩戒恰恰是为了让比赛更精彩。

人生如赛场,既有硝烟弥漫的竞争,也不乏波涛汹涌的暗战,虽不说是头破血流、你死我活,但也是你争我抢、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越是充满竞争的地方,越需要惩戒的存在,没有了规则的参与,一盘散沙,甚至是乌烟瘴气都在所难免。

曾几何时,随着国门的打开,西方的许多教育方法蜂拥而入,不仅冲击了几千年的传统教育,而且也带来了社会思想的不断发展。面对琳琅满目的教育思想,我们的教育界一时间真有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错觉,于是赏识教育大行其道,“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标语张扬在校园上空,保护孩子的天性成为纵容娇惯的借口,无私地爱护成为“小皇帝”们的庇护伞,发展的眼光成为学生任性妄为的障眼法。戒尺的悄声消退,恰恰是飞扬跋扈的粉墨登场;惩戒的众人喊打,恰恰是无视规则的肆意生长;教师权威的颜面扫地,恰恰是目空一切的横行无忌。

当我们感慨“巨婴”的横空出世,当我们悲叹“啃老族”的层出不穷,当我们哀伤“精神缺钙”的难以理喻时,是否想过,高悬在教育头顶的那把达摩克利斯剑的陨落,恰恰是许许多多教育怪相诞生的缘由。

环顾我们的周围,蔑视规则者有之,逃脱责任者有之,心理脆弱者有之……尽管不能把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归罪给教育,但是缺失了惩戒的教育变得软弱无力却是不争的事实。今日的问题青年,今日的柔弱中年,今日的蛮不讲理的老年,多年以前,他们可都是在接受教育的少年啊。惩戒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了惩戒的参与,教育成为了苍白的说教,成为了“滥好人”的爱护,成为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混日子。

曾经,我们是那么厌恶“棍棒之下出孝子”的粗暴式教育思想,我们是那么厌恶“道貌岸然”的学究式的师道尊严,我们是那么厌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等级森严的依附关系。于是我们迫切地希望打倒这一切,希望引入西方的教育思想,希望用国外的教育方法改造我们的教育,希望在教育上的“不破不立”。然而,你方唱罢我登场,看似热热闹闹、轰轰烈烈,但是不管什么样的教育,如果眼中无“人”,那终将是一种失败的教育。“过犹不及”的古训恰恰在说明任何事物都应“有度”,将所有的惩戒视为“封建余孽”,直接导致的就是“斯文扫地”“规则殆失”。

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的唯一手段,更不是教育的万能法宝,它只是教育方式的一种,我们在承认它的价值和功能时,也没有必要将其推崇到无上的地位。适度是惩戒的必备条件,失去了这个条件,惩戒就可能沦落为“滥施暴力”,成为“丧心病狂”的代名词。

理想的教育惩戒应该是什么模样呢?不由得想起鲁迅的启蒙老师寿镜吾先生,想起他手中的那把戒尺,“有,但不常用”,“有”说明了惩戒的存在,“不常用”说明了适度的必须。归根结底,教育惩戒的目的不在惩罚,而在引以为戒,而在教书育人。

给我那把戒尺吧,我会把它轻轻打在犯规学生的手掌,然后师生会心地相视一笑,有真诚的关爱,更有严厉的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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