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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申请

| 吴泽

在工伤认定的过程当中,往往就牵涉到很多个相关部门,那么工伤认定是向哪个部门申请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申请,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申请

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申请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2、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伤认定费用哪些可以报销

1、医疗费,住院费。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发给每人每天20元的伙食补助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人员到外省市就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发给每人每天150元的食宿费,交通费按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 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1-4级增加3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5-6级增加2 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7-10级增加1个月)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参加工伤保险的好处

(一)参加工伤保险,可以较好地维护伤残职工的合法权益。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步伐的日益加快和交通、建筑等行业的高速发展,劳动者所面临的职业伤害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同时,发生工伤事故后,一些企业又以职工违章操作(未进行岗前培训)或违反厂纪等种种借口未按规定进行工伤处理,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如果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发生事故,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工伤的,由政府劳动鉴定机构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进行等级鉴定,并由政府社会保险部门按规定进行赔偿。这样,就能较好地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参加工伤保险,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如果企业职工不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由企业承担职工工伤所带来的医药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诸多费用。如果按最低工伤级别十级进行赔偿,企业也要赔偿伤残职工约8000元左右(浙江省),一旦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一些小企业或效益相对较差的企业往往会因为一起工伤事故而无力支付赔偿金,有的企业会感到难以为继,甚至被迫停生产。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只要向区(县)政府社会保险机构缴纳职工工资总额0.6%的工伤保险基金,不论企业发生何种工伤事故,其所需有关费用都可以由政府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进行赔偿。这样,就可以大大减轻企业因工伤而引起的经济负担。

(三)参加工伤保险,可以较好地调整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如果企业职工不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工伤事故发生,企业在处理工伤事故的过程中,工伤职工和其家属往往会对处理工伤事故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进而对处理结果表示不满,容易导致劳动关系紧张甚至矛盾激化,产生不安定因素。如果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发生事故后,由企业向当地劳动保障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工伤认定。如果是工伤,则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样,就能够较好地处理好工伤事故,协调好企业和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有效地防止不稳定因素的产生。企业也不会因工伤事故的发生牵涉很多的精力和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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