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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怎么算

| 吴泽

劳动者入职后的试用期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试用期工资怎么算,欢迎阅读。

试用期工资怎么算

试用期工资怎么算

1、计算试用期工资的公式:月实际工资=月工资÷平均每月工作时间×实际出勤天数。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与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可否中止重新计算

1、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所以试用期是不能中止重新计算的,如果重复约定试用期的,侵犯劳动者利益。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违法,劳动者可以向求助,也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只有劳动者付出了劳动,无论是试用期还是正式期,用人单位均须按出勤支付工资报酬。对于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试用期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限期内不支付的责令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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