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册公司名称的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1、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2、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4、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5、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6、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公司注册需要以下资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或者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其他资料。
《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公司注册需要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结构;
5.有公司住所。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注册一个公司要的时间一般为十五天左右。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因为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要1个工作日。名称核准后,填写齐所有交件资料,需要2个工作日。取得营业执照,需要5个工作日。刻章,需要1个工作日。开设公司基本户,需要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