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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怎么办

| 吴泽

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不公平事情的时候不会像过去那样忍气吞声了,而是会通过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所以很多人就会去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怎么办?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怎么办,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怎么办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怎么办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的办法是: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那么在受理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有什么条件

1.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

3.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

4.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5.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

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

劳动仲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按照规定写明内容;

2.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等等;

4.送达地址确认书,方便接收仲裁机构发放的材料。

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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