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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不休补偿的规定

| 吴泽

年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年假不休补偿的规定,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年假不休补偿的规定

年假不休补偿的规定

年假不休的补偿:如果单位因为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并且经过职工本人同意,那么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假的具体计算方法: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享有5天的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有10天的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满20年的,每年可享有15天的带薪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天数。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如果单位安排了年休假而职工不愿意休,这种情况下通常没有补偿。但如果单位既不安排年休假也不支付相应的年休假工资报酬,将面临法律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人力资源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根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并对逾期不改正的单位处以罚款,甚至由法院执行。

职工主动放弃年休假的情况:如果职工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且用人单位同意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只需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无需支付额外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年假不休的补偿主要适用于那些未经职工同意而被单位安排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以及职工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但被允许的情况。

年假可以累积吗

年假一般是不可以累积的。年假应在1个年度内集中休完,或者分段休完,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是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休年假的,则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找法网提醒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假是按工龄算还是按入职日算

工龄

年假原则上是按工龄计算的,而不是按照入职日计算,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均属于累计工作期间。

带薪年假工资只给基本工资吗

带薪年假工资只给基本工资是不合法的,找法网提醒,按照有关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带薪休假的实施措施

其一,依法强制执行。《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提出,“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如果仅仅是鼓励,并不能真正树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休假权的尊重。带薪休假作为法定权利,必须要有刚性支撑,依法强制执行。

其二,细化相关规定。从实施情况来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尚有一些有待细化完善的地方。一方面,条例规定了欠假不整改要加付赔偿金,但具体标准语焉不详。有必要制定一个量化标准,比如规定为年休假工资报酬的五到十倍,从而让违法成本清晰可见,既能保障劳动者权益,又能制约用人单位;同时,应休未休的比例应有上限,比如规定不得超过5%,防止机关单位将年休假工资报酬作为货币福利发放,增加财政负担;防止企业通过利益交换赎买员工休假权,背离休假制度的初衷。

其三,监管主动作为。必须看到,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劳动者个体很难为带薪休假向用人单位较真,需要相关部门和组织帮助其维权。眼下,我国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工会应充分发挥职能,主动介入,扮演好劳动者代言人的角色,帮助其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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