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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对外担保的规定

| 思恩

新公司法对外担保的规定

《公司法》对于对外担保的规定如下:

一、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二、如果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被提供担保的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参加关于该担保事项的表决。

三、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四、如果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需要公告吗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是需要公告的。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对外担保有哪些法律风险

1.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信用风险。找法网提醒,公司的外部担保使公司在担保人无法清偿债务时可以接纳共同债务人。因此,在作出担保时,有必要对担保人的偿债能力和信用评级进行评估;

2.决策层的风险。公司对外担保,将对公司自身和股东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对外担保时,必须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以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国有独资企业对外担保由哪个决议决定的

国有独资企业对外担保由股东会决议决定的,并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国有独资公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权力。所以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有独资企业可以对外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区别

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区别如下:

1.法律依据不同。国有独资企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管理体系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3.治理结构不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一般的国有企业董事会则由同级政府派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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