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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区别

| 吴泽

其实医保是分为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的,二者有很明显的区别,可谓是各司其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保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区别,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保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区别

医保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区别

【1】功能不一样:

统筹账户主要用于看病报销,比如住院、异地转诊、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病等医疗费用的报销;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医保报销之外的小额费用支出,比如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看病、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等等。

【2】资金划入不一样:

大部分资金划入统筹账户,小部分资金划入个人账户,各地法规不同职工医保的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的划拨比例也不同,同时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也不尽相同。

【3】资金取出法规不一样:

统筹账户的钱不可以取出,个人账户的钱满足条件可以取出,参保人死亡或者是移民,亦或者是离职调往外地工作,就可以申请把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取出来。

若是没有条件缴纳职工医保,至少也要缴纳一个居民医保,毕竟一个医保都没有的人,相当于没有任何的保险。最后提醒:不管是统筹账户的钱还是个人账户的钱,都是只能用来看病使用的,不能用来生活消费使用的。

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一、单位划入标准

医保年度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计入部分,按下列标准分别计入:

1.在职职工

(1)34岁以下的,计入标准为175元;

(2)35至44岁的,计入标准为350元;

(3)45岁以上的,计入标准为525元。

2.退休人员

(1)退休至74岁以下的,计入标准为1400元;(

(2)75岁以上的,计入标准为1575元。

二、个人资金划入标准

(1)职工在医保年度起始前已参加医保的,其个人医疗帐户计入一年的资金;在医保年度中途参保的,其个人医疗帐户按实际参保次月起至所在医保年度末的实际月数,计算并计入资金。(

2)用人单位和职工补缴以前医保年度欠缴的医保费后,职工个人医疗帐户应当按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保办法》的有关规定补计资金,补计的资金计入其个人医疗帐户的历年帐户中。

(3)医保年度初计入职工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在医保年度末,需根据本医保年度职工实际缴费情况和职退变更情况进行清算,少计入的予以补足,多计入的予以扣除。补计的资金计入其个人医疗帐户的历年帐户中。

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比较广泛,简单来说,在定点机构进行报销的时候,通常会优先使用个人账户中的金额,等个人账户中的金额使用完后,再用统筹医疗的部分。在个人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自费部分的医疗支出也通常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中的金额,范围包括:

1、在定点医院产生的普通门诊的医疗费用、购药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

2、在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

3、在定点医院、药店所发生理应参保人自付得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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