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
大连女职工享受基础产假天数98天,符合辽宁省计生条例的加60天,难产、剖宫产的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15天;男职工符合辽宁省计生条例的享受20天。
施行_手术的职工,享受下列休假待遇: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日,7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二)放置皮下埋植避孕剂的,休假5日,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三)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2日,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的,休假5日;
(四)施行输卵管结扎术的,休假21日,产假期间结扎的,产假顺延;
(五)施行输精管结扎术的,休假10日;
(六)施行人工流产术的,未满4个月流产的,休假15天;满4个月流产的,休假42天;
(七)经批准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21日,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15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首次参保的,缴费当月即可报销。
根据《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大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我市医疗保险参保有关工作的通知》,首次在我市参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人员,缴费当月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缴费的,中断次月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再次缴费的,缴费次月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0_年起,大连产前检查费报销待遇归并至医保门诊统筹待遇,我市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各级医院妇产科、妇幼保健院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可按政策规定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住院分娩报销待遇按照正常住院医保报销。
关于生育津贴(女职工的产假津贴和男职工的护理假津贴)
❶ 领取条件: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或其配偶)孕期按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❷ 计算方法:以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上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为待遇基数,津贴=待遇基数÷30天×产假(护理假)天数
❸ 发放时间:生育次月起,可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或至各区医保办事处提交申报材料,待遇复核通过次月月初,拨付至参保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可在对应的银行金融功能查询。
大连生育津贴将于申请复核通过后的次月月初进行发放,申报中需要注意的是接收待遇银行账户需提供我市开户银行账户,并确保银行账户状态正常,如银行账户超过半年未使用建议进行一笔转账确认银行账户状态。
本地生育的住院医疗费应持卡在医院直接结算,产前检查费也会随出院结算2个月内联动发放至社保卡银行账户,属于免办理事项。
生育津贴是以手术时所在单位上自然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为待遇基数,津贴=待遇基数÷30×休假天数。
给个人。
用人单位在职工(或其配偶)孕期和产假(护理假)期间按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可享受全部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由职工个人申请,申请后打到职工个人银行卡账户。
大连生育津贴将于申请审核通过后的次月月初进行发放(审核时间是:在1-15日期间申请的,不晚于当月25日审核;在16-31日申请的,不晚于次月15日审核),申报中需要注意的是接收待遇银行账户需提供我市开户银行账户,并确保银行账户状态正常,如银行账户超过半年未使用建议进行一笔转账确认银行账户状态。
本地生育的住院医疗费应持卡在医院直接结算,产前检查费也会随出院结算2个月内联动发放至社保卡银行账户,属于免办理事项,是不在本功能申办范围的。